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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发布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子工业》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

关于发布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子工业》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

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等法律法规,指导和规范电子工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,我部制定了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子工业》(以下简称“本标准”),现予发布。

本标准规定了电子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要求,包括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填报要求、产排污环节对应排放口及许可排放限值确定方法、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、自行监测要求、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编制要求、实际排放量核算方法等。本标准适用于电子工业排污单位排放大气污染物、水污染物和无机水污染物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,电子工业排污单位中,执行《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 13223)的锅炉排污单位,按照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火电》执行;执行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 13271)的锅炉排污单位,按照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》执行。

本标准为首次发布。

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标准编号为HJ 1158-2020。

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釋。

特此公告。

生态环境部

2020年12月23日

附: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——电子工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点解读

一、适用范围与排污单位分类

本标准适用于电子工业排污单位,主要包括电子器件制造、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、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等。其中,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属于电子工业的关联领域,但本标准重点关注电子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、废水、噪声等污染物的排污许可管理。对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过程中涉及表面处理(如电镀、喷涂、酸洗等)的排污单位,其表面处理工序应按照本标准中相关要求执行,或参照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镀工业》执行。

二、产排污环节与排放口设置

电子工业排污单位的产排污环节主要包括:

  1. 废气:酸洗、蚀刻、光刻、显影、刻蚀、清洗、喷涂、烘干、焊接、注塑、发泡等工序产生的酸性废气、碱性废气、有机废气、颗粒物等。
  2. 废水:清洗废水、蚀刻废水、显影废水、电镀废水、含氟废水、含重金属废水、酸碱废水、生活污水等。
  3. 噪声:空调机组、空压机、真空泵、冷却塔、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。

排放口分为主要排放口和一般排放口。主要排放口包括排放重金属(如铅、汞、镉、铬、砷等)的废水排放口和排放挥发性有机物(VOCs)的废气排放口(如涉及光刻、涂布、清洗等工序)。一般排放口包括酸碱废水排放口、含氟废水排放口、生活污水排放口以及不排放重金属和VOCs的废气排放口。

三、许可排放限值确定方法

  1. 大气污染物许可排放限值:根据国家和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,结合排污单位的生产工艺、污染治理技术等,确定许可排放浓度和许可排放量。对于VOCs,需按照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》(GB 37822)等要求,确定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。
  2. 水污染物许可排放限值:根据国家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,确定许可排放浓度和许可排放量。对于含重金属废水,需按照《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 39731)等要求,实施特别排放限值。

四、污染防治可行技术

电子工业排污单位应优先采用原材料替代、工艺改进、废气废水分类收集与处理等可行技术。

  1. 废气治理:酸性废气宜采用喷淋吸收技术,有机废气宜采用吸附、催化燃烧、蓄热式热力焚烧等治理技术,颗粒物宜采用袋式除尘、滤筒除尘等技术。
  2. 废水治理:含氟废水宜采用化学沉淀法,含重金属废水宜采用化学沉淀+膜处理法,有机废水宜采用生化处理+深度处理法,酸碱废水应中和后排放。
  3. 噪声治理:选用低噪声设备,采取隔声、消声、减振等措施。

五、自行监测与环境管理要求

排污单位应按照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子工业》(HJ 1249)等要求,制定自行监测方案,明确监测点位、指标、频次和信息记录要求。对于主要排放口,应采用自动监测设施。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,记录生产设施运行、污染治理设施运行、污染物排放等信息,并定期编制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。

六、实际排放量核算

实际排放量核算应优先采用自动监测数据,无自动监测数据的,可采用手工监测数据或排放因子法核算。对于VOCs,可采用物料衡算法核算。排污单位应按要求核算许可排放量与实际排放量,确保不超出许可排放量。

七、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的关系

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是电子工业产业链的延伸,其生产的设备(如废气处理设备、废水处理设备)常用于电子工业污染治理。本标准虽未直接规范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的排污许可,但其技术内容为设备制造企业提供了参考。若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企业涉及电镀、喷涂等表面处理工序,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申请排污许可证。

本标准为电子工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提供了技术依据,有助于推动电子工业绿色发展和污染减排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严格按照本标准要求,做好排污许可证核发与监管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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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10-09 15:30:26